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2024-01-01 / 资讯 / 30 阅读

据新华社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于12月13日发表了联合声明,旨在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构建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

声明中提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3年12月12日至13日访问越南,并同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武文赏进行了会谈。

双方强调,中越两国是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制度、理想信念和发展道路等方面非常相似。为了继承和弘扬“中越情谊深,同志加兄弟”的友好传统,双方一致同意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致力于共同为两国人民福祉、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越南方面表示支持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这些理念和倡议旨在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奉行和平、正义和进步,反映了各国人民同心协力共建美好世界的心声。

双方一致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发展关系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尊重彼此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分歧。

基于上述共识,双方同意推动中越关系进入新阶段,即政治互信更加牢固、安全合作更加切实、务实合作更加深入、民意基础更加稳固、多边协调和配合更加紧密、分歧管控和解决更加精准高效。双方还将携手促进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及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双方对各自取得的巨大历史性成就在国家发展、实现现代化和适应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事业方面感到高兴,认为这充分彰显了中越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力和优越性。

越南方面非常赞赏中国党、政府和人民在过去十年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成果。越南方面祝愿并确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党、政府和人民将继续不断创造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如期实现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方面支持和高度评价越南在近40年的改革事业中所取得的各项成就,以及《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修订)》的实施。中国方面特别赞扬越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全面重要成果,推动越南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达到空前高度。中国方面认为,在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越共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必将胜利实现越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重大目标和任务,并于2045年将越南建设成为定位为社会主义的高收入发达国家。中国方面再次重申支持越南实现国家发展、人民幸福,建设强大、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综合推进改革事业、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全面融入国际社会,发展广泛、友好的对外关系,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和繁荣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双方经过回顾中越两国关系发展历程,都珍视在各个时期两党、两国以及两国人民间所相互赠予的宝贵和无私的帮助。他们一致认为,由毛泽东主席、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同志加兄弟”传统友谊是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对它进行遗传、维护和发扬。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始终高度评价和珍视中国党、国家和人民在越南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事业、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事业中所给予的巨大支持和有力帮助。

在世纪之交,中越明确下定决心,确立了“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15年来,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积极全面的进展。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在中共二十大闭幕后邀请阮富仲总书记对华进行历史性访问,中越关系也得以迈上新台阶。

未来,中方坚定强调要坚持对越友好政策,并将越南视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越方始终强调将中越关系视为越南独立自主、全方位、多样化对外政策的头等优先,这也是双方的战略选择。

双方强调,要坚定支持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坚持战略自主,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并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符合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妥善处理和积极解决分歧,维护中越关系良好发展势头,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鉴于当前全球形势快速复杂、难以预料且前所未有地变化,双方都认为应坚持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人的政治引领,从长远的角度看待和发展中越关系。两方将秉持“十六字”方针和“四好”精神,以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5周年为契机,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为两国人民谋福利,为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做出贡献。

为了加强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双方同意积极推进下一步的合作,并聚焦以下六个方向,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制定举措、督促落实:

(一)加强政治互信

双方将聚焦中越关系发展方向,增进政治互信,继续加强战略沟通,实现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巩固政治互信。

1. 为了实现新时期的双边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双方同意继续采取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互致信函、年度会晤、多边场合会见等方式,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之间的紧密联系,及时战略沟通,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形势交换意见。

2. 双方同意充分利用党际渠道特殊作用,进一步加强两党高层会晤机制,以加强指导统筹和协调推动作用。以此为基础,两党将提高两国中央对口部门、地方特别是接壤省(区)党组织交流合作效果,通过理论研讨会机制、干部培训合作计划和党际团组交流,加强治党治国,实现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组织、宣传、纪检、反腐、司法改革和统战(民运)、经济社会领域经验交流互鉴。两国将进一步加强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同越南祖国阵线的友好交流合作。

3. 双方同意认真落实两国外交部有关新时期进一步深化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领导经常性接触,继续举办好年度外交磋商,加强对口司局交流,落实人员培训计划,并为改善两国外交机构馆舍条件创造便利。

4. 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支持不干涉各国内政原则,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越方认为,涉港、涉疆、涉藏等问题是中国内政,相信在中国党和政府领导下,上述地区将保持稳定和繁荣发展。中国方面对此表示高度赞赏。中方支持越方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和促进民族团结方面所做的努力。

(二)安全合作更加实质

中越关系的支柱之一是安全合作,这对于巩固两国之间的战略互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维护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和稳定,双方同意加强国防、公安、安全、*高法院以及*高检察院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同时还将探讨建立司法对口交流机制。以下是双方强调的重点合作:

1.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军队之间的高层交往,充分发挥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防务安全磋商和国防部热线等渠道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两国国防部《关于2025年前国防合作共同愿景声明》。两国军队还将在政治工作、人员培训和联合研究等领域展开更深入的交流合作,同时在国防工业、联演联训、医疗卫勤、联合国维和以及非传统安全领域加强合作。

2. 双方继续深化边防合作,推动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逻,并鼓励两国边防分队建立友好关系,以加强边界管理保护的协调配合。两国还将继续开展北部湾联合巡逻和军舰互访活动,深化两国海军和海警之间的合作交流机制。

2.双方一致同意,增强两国执法高层交往,发挥合作打击犯罪部长级会议、战略安全对话等机制的作用,建立政治安全副部长级对话机制和两国公安部热线。加强中国执法安全部门和越南公安部的合作,尤其在政权和制度安全领域深化合作,加强在反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安全、出入境管理、移民、非法出入境、追逃等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在经济安全、粮食、能源、水资源安全、改革开放领域加深合作和交流经验。并加强双方情报交流,反干涉、反分裂,分享经验,合作防范反动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颜色革命”、分裂等问题。增强打击违反宗教、外国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律行为的合作,促进人员培训合作。并加强对在对方国家的本国机构、企业和公民的安全保护合作。

3.双方同意,加强两国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为中越各领域全面合作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履行双方均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义务。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条约》落地见效,推动两国司法部合作谅解备忘录取得务实成果,共同完善双边司法协助机制,探讨建立边境边民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方式,通过适当方式推动边境毗邻地区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

(三)加深务实合作

为了促进地区和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有序恢复,同时坚持合作共赢、服务两国发展,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投资、贸易、农业、金融货币等领域的对口合作机制,共同探讨建立国资国企、交通运输部门合作机制,并推动以下重点合作:

1.建设“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

双方同意,推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的合作规划》。并且促进中越跨境标准轨铁路联通,研究推动越南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建设,适时开展同登-河内、芒街-下龙-海防标准轨铁路研究,以及加快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包括建设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等任务。同时鼓励两国企业在公路、桥梁、铁路、绿色电力、通信、物流枢纽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强合作,并且密切配合推动陆路、航空和铁路运输合作,同时为此提供便利条件,加强物流合作。

2.加强投资合作

双方同意,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能源、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投资合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赴对方国家投资符合各自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领域,并且会为此创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加快落实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其中包括传统医学院二分院项目。

双方同意加深两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管理经验的交流,以及进行企业高管人员培训合作。鼓励两国国有资本管理机构进行沟通,为加强两国企业之间的互利合作提供便利。在市场化原则和实质、可持续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加强关键矿产领域双多边合作的可能性,以保障能源产供链的安全。

就贸易方面,双方同意采取具体措施,以实现平衡、可持续性的目标来扩大双边贸易规模。充分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作用,加强在各种平台(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的合作,以扩大两国优势产品向对方市场出口。双方同意加强标准化领域的合作,以确保中越两国商品和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协同标准,为两国贸易合作提供便利条件。中方将积极推进越南鲜食椰子、冷冻水果制品、柑橘属水果、鳄梨、番荔枝、莲雾、植物源性中药材、水牛肉、黄牛肉、猪肉及禽畜肉制品等农产品的准入程序。越方将积极推进自中国进口各类鲟鱼,并加强双方行业组织交流沟通,促进两国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双方就保障两国和地区生产、消费的货物供应链畅通达成协议,并同意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通关效率。双方还将推进友谊关-友谊口岸货运专用通道和浦寨-新清货运专用通道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合理分流各个边境口岸的进出口货物,以保障重点边境口岸的顺畅运行。

为维护两国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双方将积极发挥贸易畅通工作组和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的作用,推动落实《中国商务部和越南工贸部关于加强供应链保障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持续挖掘双边贸易潜力。

双方还将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继续落实好中越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及相关协议,加强边境地区治安管理,积极推动边境口岸开放和升格。

中方将支持越方在重庆设立总领馆,同时在重庆和杭州设立的贸易促进办公室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中方愿为越南在华有关地方增设贸易促进办公室创造便利条件。

双方同意,在工作协调机制下支持两国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和人口规模较大的内陆省市共同举办经贸投资促进活动,以挖掘各自潜力优势,并为两国经贸投资合作提供新的增长动力。继续支持两国铁路企业加强合作,以提升越南货物过境中国效能。

4.财政金融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两国央行、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双方的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作用,以推动两国货币合作。双方还将支持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下的合作,并为有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遵循银行的战略政策和程序。

5.粮食安全与绿色发展

双方同意积极推进农业领域的合作,包括农技、农业政策交流等,探讨低碳、数字、绿色、水土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以推动绿色低碳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并加强政策协调沟通,以保障粮食安全。

双方还同意积极参与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的构建,并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合作和经验交流,包括亚洲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迁移野生物种、边境地区外来入侵物种管控等领域合作。中方欢迎越南参加“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相关活动。

在农产品种植加工方面,双方同意加强合作,并开展海洋海岛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合作,以及北部湾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养护合作。双方还将尽快商签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并落实好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在水资源综合管理、洪旱灾害预防、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节水灌溉、水利科技等领域加强合作,并互相交换汛期水文资料。两国将举行高级别政策对话,就跨境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探讨,以加强协调,防范旱涝灾害和保障水电站的安全。两国还将加强气象、天气、危险天气预测信息的交流和亚洲地区气象服务合作。

(四)加强民意基础

为了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民心相通,夯实两党两国关系的民意基础,双方将加强两党宣传部门、两国央媒(主流媒体)和出版机构、文旅、青年、地方对口交流机制。双方还将探讨建立教育、卫生、传统医学、民航部门的合作机制,推进以下重点合作:

1. 宣传

两国将加大两党两国传统友谊和中越全面战略合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鼓励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

2. 文化和旅游

越南方面表示支持中国在越南文化中心的建设,而中国方面则欢迎越南在中国设立文化中心,同时积极推动河内的中国文化中心活动。双方愿意加强两国文化机构、艺术院团和文化艺术职业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并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双方计划落实2023-2027年中越文化和旅游合作的执行计划,促进文化和旅游各层级团组交往,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复苏和健康发展。双方还要安全有效地试点运营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为正式运营做好准备,以鼓励两国游客赴景区旅游。支持双方扩大中越航班数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在教育、体育、人才和科技方面,双方同意落实中越教育合作协议。他们还鼓励两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干部和教职人员互相交流,并通过各种奖学金项目加强对越南教师专业和业务培训,促进两国教育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深化职业教育、数字教育和体育合作。同时加强两国高校的智库交流。

双方同意,在有效落实两国边境省区跨境劳务管理协议的基础上,加强劳务领域合作,保障两国边境省区劳工的合法权益。推进符合两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技能、社会民生和社会保险交流合作发展项目。

在卫生健康和防灾减灾方面,双方愿意继续加强合作。具体来说,双方同意继续发挥好中越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作用,加强核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知识产权和标准化领域对接合作,深化各层级团组交流,以加强这些领域的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在卫生健康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传统医学、防灾减灾等方面进行合作和交流。并积极支持两国地方开展跨境疫病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合作。

双方同意,在地方、民间和青年交往方面,支持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开展交流合作。在中越工会、妇女、青年等群团组织之间定期交往机制上,进一步提高成效。并办好中越青年友好会见、中越人民论坛、边民大联欢等活动,加强青年领袖、青年企业家、青年志愿者之间的交流。

(五)多边协调配合更紧

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和共同利益,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营造有利于两国和中越关系发展的外部环境。双方一致同意坚持弘扬多边主义,加强多边协调配合,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双方同意强化两国外交部人权、政策磋商机制,以及两国驻对方国家使领馆、驻第三国及国际组织馆(团)之间不定期的交流。越方欢迎中方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旨在促进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支持并愿主动参与全球发展倡议框架内符合越南能力、条件和需求的具体项目合作。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及其巴黎气候变化协定框架下进行政策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并开展务实合作。

3.双方再次确认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以及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为基础,致力于维护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越方欢迎和支持全球安全倡议,并将在该倡议框架内探讨相关合作。双方将继续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处理地区和全球安全事务。

4.双方一致认为,不同文明应该包容共存、交流互鉴。越方支持全球文明倡议,因为这对于实现人类和平、发展、公平、正义与进步具有积极意义。双方愿意在该倡议框架内开展合作。

5.双方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加强国际对话与合作,不政治化人权问题,不干涉别国内政。

6.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等多边组织和机制下的协调配合,以及在国际组织职位竞选中相互支持。

7.双方支持东盟在亚太地区保持中心地位,并致力于支持东盟建设团结、统一、自强和发展的东盟共同体。双方将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并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8.双方同意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共同推动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双方将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框架下加强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维护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并推动必要的改革,特别是恢复两级审理的、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双方将加强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成员合法权益,以推动世贸组织的更好发挥作用。

在加强合作的越方支持中国在符合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双方还将共同实施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推进区域经济的互联互通发展。

(六)分歧管控解决更好

双方就海上问题互相交换了意见,强调更好地管控和积极解决海上的分歧,以维护南海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在这方面,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的重要共识,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强化中越政府级边界谈判代表团及其下设的工作组,以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长久解决办法,包括《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双方同意积极推进海上共同开发和北部湾湾口外海域的划界磋商,以期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还将继续在海上低敏感领域开展合作,并加强南海渔业执法和生物资源养护方面的合作,同时加强海上搜救的合作。

在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基础上,双方同意通过协商一致,早日达成实质、有效、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并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所设立的高官会和联合工作组会机制,以管控海上分歧,并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复杂化局势或扩大争议的行动,共同维护海上稳定。

双方同意共同纪念中越陆地边界划界25周年和“三个法律文件”签署15周年,时间为2024年。

双方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越南的国事访问圆满成功,是两党两国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弘扬中越传统友好情谊、提升新时期中越关系、推动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两党两国*高领导人一致同意指导中越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并完善对口交流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努力方向,针对职责分工和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落实方案,并及时报告合作进展给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后续的评估、监督和协调工作由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并向各自高层汇报合作进展情况。两方将进行需要的沟通和对接,梳理执行情况,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阮富仲总书记、武文赏国家主席以及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越南人民给予的隆重、亲切和友好接待表示由衷感谢,并邀请阮富仲总书记和武文赏国家主席早日再次访问中国。阮富仲总书记、武文赏国家主席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在河内的2023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站提供的一切资源、教程和内容信息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整理,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